1.“丰县2017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选聘条件3变更为加分项,不作为报考条件。2016年丰县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加分项: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奖学科与所报学科不对应的,按最高项减半加分,不累积加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教学质量加分结果计算总成绩(最高分为103分),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3.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8日。
4.近五年考核优秀的,提供1次县先进证书。
丰县2017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