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73年,位于潍坊市高新区。学院占地103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5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8498万元,馆藏图书55余万册,全日制在校10000余人。学院是国家交通运输部认定的 “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环境幽雅,交通便利,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质量一流。设有科学与人文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公路与建筑学院、管理与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航海学院、中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学院,具备服务交通运输业的完整专业体系,开设了汽车、公路、机械、管理、航海等为主要方向的2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全国招生。学院现拥有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交通运输部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和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基地。拥有山东省教育厅确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示范性专业2个,山东省特色专业4个。近年来学院取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评估双优,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最具就业推动力特色学院、山东家长最喜爱的十大学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奥运安保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连续三年新生平均报到率达97.5%,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从2009年开始,学院每年投入逾300万元,使高职入学新生全部免费学习汽车驾驶技术。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jtzyx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直接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4日至7月18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当场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派人通过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省直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办公楼213室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261206
电 话:0536-8781805
乘车路线:乘18路、81路、58路到交通职业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商老师
E-mail: ljzyrs@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交通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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