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我局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11个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广东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台北医学大学附属双和医院友好合作医院,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获得全国百姓放心百佳优质示范医院、广东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医院学科齐全,综合实力精强,设备先进,技术领先,开放床位1000张,设有45个临床、医技科室,3个市立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1300名,其中高级职称19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韶关市拔尖人才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呼吸内科是广东省“五个一”工程重点专科;骨科、呼吸内科、妇科、重症医学科、临床护理、病理科为广东省重点专科;普通外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耳鼻喉科、神经外科等为韶关市重点、特色专科。
市铁路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位于浈江区南韶路8-1号,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综合实力雄厚,科室齐备,设有24个科室,编制床位260多张,专科特色突出,消化内科、糖尿病专科为韶关市特色专科,胸外科、创伤科、骨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妇产科形成较强的规模优势,已建成使用的原卫生部健康快车白内障治疗中心为韶关市五大医疗中心之一,医院眼科列入韶关市十二五规划粤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重点专科。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产医院、韶关市儿童医院)建于1952年,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于一体的地级市妇幼保健机构。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精良、专科特色突出。医院开放病床270张,设置20多个临床科室,拥有多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及市级特色专科,生殖医学中心是本地区唯一经国家准入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遗传与产前诊断中心是本地区唯一经省准入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机构;临床扩增实验室经过国家的验收。医院开展优生优育、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绒毛、羊水、脐血)等业务,多项技术填补韶关地区空白,诊断达到细胞和分子水平。
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 是一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专科医院,医院集临床、教学、预防、科研为一体,是粤北地区唯一的一所职业卫生专业服务机构。医院下辖1个门诊部、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开设病床470张,设有内、外、妇、儿及职业病康复、残疾儿童康复、职业卫生评价等科室,卫生检测能力已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CNAL认可),所出示的职业卫生检测报告得到全球50多个国家认可。
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总占地面积28403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6567.87平方米,开放病床520张,由院本部、和平分院、十里亭分院和中药加工场组成,内设18个临床科室和8个辅助科室,医院拥有如螺旋CT机、DR、移动式X射线机、麻醉机、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关节镜、腹腔镜、宫腔镜、钬激光、射频机、呼吸机、体检车、系列康复设备等现代仪器设备,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创建单位,广东省中医名院创建单位。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以传染病防治为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医疗单位,是国家指定的地市级结核病控制中心,重点专科技术达省内先进水平。医院位于武江区沐溪大道13号,单位占地18.8万平方米,是韶关市园林式单位。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开设病床 412张,设有6个住院科室和4个门诊部,其中肝病专科是韶关市医学重点专科,肺病专科是韶关市医学特色专科。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是一间隶属于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级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医院始建于1958年,位于广东省北大门乐昌市武江江畔,交通便利,有京广铁路、广乐高速和武广高铁乐昌站。负责全市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以及美沙酮维持治疗等工作任务,是全市100多个精神病社区防治网点的技术指导中心。是一所具有规模、专科设备完善,有一定技术力量,集医疗、防治、康复、科研、教学功能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韶钢医院)建院于1966年10月,是一所集医疗、卫生、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韶关市属公立医院。医院地处韶关市曲江区韶钢辖区,总占地面积7.3万余平方米。开设心脑血管内科肾病肿瘤内科等近20个临床科室和内镜室病理室等6个医技科室,总开放床位600张(老年保健中心98张)。配置先进的飞利浦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磁共振成像系统、螺旋CT、DR、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电子胃肠镜、十二指肠镜、腹腔镜、高压氧舱等万元以上的先进诊疗设备250余台(套),建有层流手术室和层流重症监护病区以及规范的血液透析中心。
市慢性病防治院(市皮肤病医院、市性病防治中心)前身为韶关市皮肤病院,成立于1952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韶关市唯一一家市级性病防治专业机构,也是广东省性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哨点。医院开设皮肤、性病、中医门诊,住院部病床50张,开设中心性病实验室、HIV实验室、细菌室、真菌室、皮肤病理室,开展面膜、红蓝光、激光光子平台等美容项目和火针、药浴等中医治疗项目。
市口腔医院位于武江区惠民北路33号, 工作用房占地面积43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共有牙科综合治疗台48张,配有牙科CT、口腔全景X光机、X光数字牙片成像系统、口腔激光治疗机、口腔电脑微波治疗仪、超声根管治疗仪、热牙胶三维根管充填仪、超声波洁牙机、口腔种植机、无痛麻醉仪、高频电刀等一大批先进口腔医疗设备。院内设有口腔颌面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粘膜病科、正畸科、修复种植中心、综合科、特诊室、儿童预防科、X光照片室、消毒供应室等,在武江、浈江区设有两个口腔门诊部。
市中心血站(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66年,位于市芙蓉北路四路6号(前进国际建材市场西侧),总占地面积10179平方米,建筑面积8902平方米。前身为广东省中心血站、广东省血液中心,2002年划归地方管理,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中心血站采供血业务包括全血、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病毒灭活血浆、冷沉淀、单采血小板等,开展疑难血型鉴定及配血、新生儿溶血病检查、输血反应鉴定、稀有血冷冻保存等输血相关服务项目。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9名,详情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22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适应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5、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以上职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22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7年8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职业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局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8月7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sgwj.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rsksbm.com/sgwjj)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22日;
3.报名材料:
所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等证件原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并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其他材料:(1)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上资料原件上传)。
4.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在8月23日-24日进行线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考试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八层教学楼。
5.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7年8月25日9:00至8月26日17:00时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点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临床类岗位(含内科学、外科学<麻醉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病理学、精神医学、皮肤学与性病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基础护理为主;影像类岗位(含放射、超声)以影像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西医临床)以中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康复技术均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考场。
4、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10个工作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考试题目为客观题,电脑改卷,不支持查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个别单位含试工考核)。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工作由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增加试工环节。
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计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176993、8764102。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 8176993、8764102。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