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是由南京理工大学与连云港市政府合作共建,并由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全额注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研究院是以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培养高新技术人才、构建产学研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为主要任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六)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有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期间每周六上午均可报名,其他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携带《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连云港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三楼304室)报名。
联系电话:0518-85812235。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反正面打印,一式1份)。
2. 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3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
5. 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销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人才网公布)。
五、考试方式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根据不同的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其中:A1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A2、A3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根据不同岗位考核不同内容,主要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为主,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过领取笔试准考证。
(4)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A1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的岗位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A1岗位主要考察从事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A2、A3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及公布
(1)A1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A2、A3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笔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于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hrss.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将在连云港市人才网网站公布)。体检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理工大学连云港研究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2675。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