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增效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辅助服务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熟悉办公自动化,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规定服务期内的本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四楼),联系人:沈程,联系电话:13961909606。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7年响水县不动产登记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shui.gov.cn或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www.jsmlr.gov.cn/ycxs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或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的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工作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四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1、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比例调整招聘名额。
2、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计数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分数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培训后上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其月工资待遇按省招录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随地方有关文件规定作相应调整。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县政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考核,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窗口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73147
咨询电话:0515-8688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