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禁毒办、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北京市禁毒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京禁毒办字[2016]53号)文件精神,结合昌平区禁毒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昌平区区域内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禁毒专职社会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3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昌平区户籍人口优先,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4.年龄在25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含)以上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热爱禁毒工作,精通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powerpoint幻灯片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具有禁毒法律法规、信息化、毒品预防宣传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社会管理等专业知识、禁毒管理工作经验或有在公、检、法、司机关有从业经历的,同等条件下文秘、计算机、会计相关专业优先。
7.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以及具有禁毒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三、聘用形式
由区禁毒办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禁毒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区禁毒办统一调配使用,到区禁毒办、各镇(街)政府工作。
四、工资待遇
禁毒专职社会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参照昌平区社区工作者2016年度待遇标准核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1层大厅(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1层大厅),联系电话:8018534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从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户口是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
(5)其它相关征书,如:会计证书、社会工作师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8月23日-25日考生登录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准考证照片粘贴处自行粘贴1寸照片1张。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禁毒基础知识。
(3)进入面试人员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请登录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进行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区禁毒办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比例为1:2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五)考察体检
1.招聘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选政审考察,由本人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合格者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按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昌平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咨询电话:010-801853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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