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8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10月29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县市区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3)执行。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9∶00—8月23日16∶00。
特别提醒:非济宁市辖区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济宁作为报考考区,办理合格证书时考试机构将通过社会保险、备案正式劳动合同等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进行相应的处理。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县市区考生持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初审);市直部门(济宁市直部门、高等院校、大企业、省直驻济宁市区单位等《济宁市人事考试单位代码表》上有单位代码的部门单位)的考生到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主管部门)在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8月21日9∶00至2017年8月25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太白湖区京杭路16号济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二楼人事考试报名5号6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2967978。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考生需于8月25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并缴费”即确认成功。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提供);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2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9日14:05。
(六)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枣庄、东营、威海、日照、德州、聊城、菏泽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本次考试免收考务费。
七、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12;
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八、考风考纪
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作答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宣传力度,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引导广大考生诚信应考,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雷同检测提醒,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核实考生的报考信息。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及省驻济有关部门(单位)、各大连锁药店要加强所属报考人员的管理,积极倡议诚信考试,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的,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