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6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11月11日 | 上午 |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下午 |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11月12日 | 上午 |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1)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zg.cpta.com.cn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8月11日-8月24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4日-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上缴费时间: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新考生必须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学历条件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位条件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免1科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
5.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6.未尽事项,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7. 工作单位不在《常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详见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中或单位不具有“消防资质”的考生,考后合格证书无法注册,届时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报考。
工作单位在《常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中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无需再提供材料证明单位为消防安全单位。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消防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建筑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施工、监理企业的人员,由单位出具消防业务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11月6日至11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资格审核”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八)2017年11月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人社函〔2015〕89号)的规定,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陆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购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