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我区城市管理发展,增强城市管理成效,强化城市管理及其他各类保障。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锡山区城市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市管理队员,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岗位职责
对城市建设管理项目和市容环境秩序进行日常巡查监控,提供准确可靠的动态信息,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城管工作,能吃苦耐劳(适应加班加点和夜间工作),秉公办事,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米以上。
3.具有无锡市户籍(江阴、宜兴除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协调能力,规划、建筑、园林、管理等专业毕业者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退伍军人以及具有驾驶技能(C2照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 2017年8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锡山区二泉中路139号(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招聘和求职服务窗口)。
3.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退伍证、驾驶执照等(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及相关法律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对象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计算总成绩。
3.体检。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由区城管局考核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拟招录人员,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人员待遇及管理
1、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无锡市锡山区职业介绍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