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6年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7年8月29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8月29日之后出生;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8月31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01室。交通路线:可乘b10、k16、003、035、36、098、091、208路公交车到“博览中心”站或“博览中心南门(远洋城)”站下车。
4、联系电话:0760-89817360,联系人:林小姐、彭先生。
5、投诉电话: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0760)89817006。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需带备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②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社会人员需提交: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②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报名当日在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10、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4、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解释。
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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