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区学校秋季正常开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中小学公办教师中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选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贵溪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此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命题评审组、考务组、考核组、后勤组。
二、选调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单位)学校、学科及名额(103名)
1.市一小万和分校:选调教师16名(小学语文6名、小学数学6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美术1名);
2.市三小分校:选调教师27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8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3名、小学音乐3名、小学计算机1名);
3.市二中城西校区:选调教师15名(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美术1名、初中体育1名);
4.市三中:选调教师1名(初中政治1名);
5.市四中:选调教师5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生物1名);
6.市五中:选调教师3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政治1名);
7.市六中:选调教师1名(初中语文1名);
8.市实验中学:选调教师12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体育1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体育1名);
9.市一中附属学校城南校区:选调教师11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英语1名);
10.市一中附属学校城西校区:选调教师10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2名);
11.市幼儿园花园分园:选调幼儿教师2名。
四、报考条件
报考城区学校岗位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初中及小学岗位需在本市农村公办中小学任教5周年及以上的公办教师(含2012年9月进入本市农村公办中小学任教的);报考幼儿园岗位需在本市农村公办学校任教3周年及以上的公办教师(含2014年9月进入本市农村公办学校任教的);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师范类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教师,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5.现任教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小学须中心学校出具证明,证明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在校任教时间、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学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在校工作表现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
6.2016年考核不合格学校的教师不能参加公开选调;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学年度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教师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7.2016年通过城区学校公开选调考试已录用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8.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及以上处罚、行政处分期内及受到其他违纪处理的教师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五、选调程序
1.信息发布
2017年8月12日开始在公众媒体和贵溪市人民政府网(市政府机构网站群中链接教育局)公开发布信息。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7日8时—8月18日11时30分;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七楼大会议室;
(3)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中的一门学科,不得兼报;
(4)报名时需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由考生在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现场不提供);
(5)由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在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同时发放准考证。
3.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选调人数时,考试成绩入围不得低于72分(含72分)。
考试时间:8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市一中附属学校城西校区。
考试范围:所报学科专业知识60分,所报学段、学科的案例分析、教学设计60分,卷面总分120分。
8月23日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的人员通过二次考试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拟选调人员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予以选调。
七、选调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学校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任教,年度考核亦为不合格。
试用期间,选调人员不得中途离岗或擅自调换工作岗位;选调人员选调后至少在录用学校服务五年及以上,并签订承诺书。违者列入教师不诚信档案,在今后任何选调考试中予以报考限制。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溪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2:2017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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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