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84人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数量
初中40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5人、政治6人、历史4人、地理5人、体育1人。
小学44人,其中:语文13人、数学14人、英语7人、音乐4人,体育4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初中教师
1、本市乡镇(街道)中学的在编(2016年12月31日前其编制和工资关系都在中学的)在岗(含支教或借用)教师。
2、年龄48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在本市乡镇(街道)学校任教3年以上,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评得分排位在本校教师总数前2/3之内。
(二)小学教师
1、除剑光街道小学、丰城八小(原河洲小学)外的本市其它乡镇(街道)小学的在编(2016年12月31日前其编制和工资关系都在小学的)在岗(含支教或借用)教师。
2、年龄48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在本市乡镇(街道)学校任教3年以上,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全日制的中师及以上学历或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评得分排位在本校教师总数前2/3之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3日工作时间报名,截止23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1)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写明出生年月、任教起始时间,近三年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年度考评情况等,校长要签“同意报考”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因学校教师学科结构的需要,校长可以不同意某些学科的教师报考。
(2)上述材料均需审核原件,同时交一份复印件和综合加分证书原件,复印件需打印目录并按上面顺序装订后上交。
(3)报名时要求本人到场,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应层次的学科,且须专业对口(全日制毕业证上的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报语文、数学学科的只要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三种证件的学科至少有一种证件的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全日制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以其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专业所对应的大学科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为准)。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和考务费100元。
(5)开考比例:选调名额按相应层次学科划分,选调名额4人以下(含4人)的开考比例为1:2以上,其他开考比例为1:1.5及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四、分值构成
1、总分值由文化考试分和综合加分两部分分值组成。
2、文化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大纲(试行)》中所规定的初中、小学层次的内容及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胜任教学所需要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报考音乐、美术学科者参加相应层次语文学科考试;报考体育、信息技术学科者参加相应层次数学学科考试;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者参加相应层次的理化生综合试卷考试;报考政治、历史、地理者参加相应层次的政史地综合试卷考试。
3、综合加分由荣誉称号加分、教学竞赛加分和工龄加分三部分组成。
五、文化考试
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25日上午12时前在报名处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8月26日在丰城政府网、丰城网络问政(教育局、人社局版面)公布文化考试分数,公示三天。
六、综合加分
1、荣誉称号加分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本人获得的设区市级及其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宜春市级每次分别计6分、4分、2分。逐级推选参评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多个不同形式的荣誉称号,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值;荣誉称号加分总分值由三年的分值累加而成。
2、教学竞赛加分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学基本技能(功)大赛和说课竞赛”等教学竞赛中,教师本人参赛并获奖,按国家、省、宜春市级加分分值如下:
录像课评比获奖的加分分值,按现场教学评比获奖加分分值的三分之二计算(加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逐级参赛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得多个不同形式的教学竞赛奖,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值。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由三年分值累加而成。
获奖证件(以证书原件和获奖通报为准,其通报及证书盖有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即“江西省教育厅”、“宜春市教育局”>公章,处、科、室等内设部门颁发及其他省市颁发的奖项一律不计入加分范围)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必须在报名时递交,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受理。
荣誉称号和教学竞赛证书加分的时间界定,如证书内容中有明确的参赛时间,以参赛时间为准;如无明确的参赛时间,则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工龄加分
工龄满十周年(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加1分,超出十年工龄时,工龄每增加五周年加1分。
七、录用原则
1、根据选调指标分学段学科按文化考试分数划定入围分数线,确定入闱名单。选调名额4人以下(含4人)的比例为1:2,其他的比例为1:1.5。
2、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和市教育局联合组成“进城考试加分审核小组”,对入闱人员加分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确定加分分值。
3、根据文化考试分与综合加分的总分,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确定入选人员。总分相同时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入选,全日制学历相同时文化考试分数高者优先入选,文化考试分数相同时按年龄大者优先入选。总分和入选人员名单于8月29日分别在丰城政府网、丰城网络问政(教育局、人社局版面)公示三天。举报电话:6608120(市监察局)、660802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608279(市编办)、6609730(市教育局)。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入选人员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选岗时间、地点和学校、学科的岗位数另行公告。入选人员必须在9月30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对出具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人,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试舞弊者取消选调资格,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且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丰城市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