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和规范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根据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调配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见《峨眉山市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对象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等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组织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近3年年度考核存在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新选聘事业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2014年8月后新录用(选聘)乡镇工作人员和其他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2017年1月以来由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会调配过的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调动岗位的。
军转干部(士官),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三)职位要求
详见《峨眉山市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按现场报名、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自愿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请于2017年8月22日—8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峨眉山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委三楼)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峨眉山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综合测试环节。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综合测试。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综合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测试,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40%)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成绩同步公示,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报考岗位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1个名额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如参加综合测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考察。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检干部全程参与。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必要时可进行专项调查。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等额提出选调建议人选报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确定拟选调人员。
4.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拟选调人员在峨眉山市电子政务内网、峨眉新闻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6.试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简章通过峨眉山市电子政务内网、峨眉新闻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参与人员密切关注。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参与人员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架天线、搞勾兑、说情打招呼、给人情分、唯亲唯近选人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简章及职位具体条件,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53075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9004
监督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5344
举报电话:12380,12388
附:
1.峨眉山市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