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和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江安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江安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1、笔试+结构化面试岗位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缺考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能测试岗位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1000米跑、引体向上顺序成绩高的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所有项目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1000米跑直至有高低成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能测试有缺考项目(含中途放弃)或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一)考调岗位
体检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早上8:00
集中地点:江安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324室(县政府综合楼三楼)
(二)劳动合同制岗位的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体检费到指定地点集中。
(二)体检前一晚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江安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总成绩表
附件3:江安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用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总成绩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