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开发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招聘8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沙坪街道办事处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参加沙坪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获得拟聘资格而主动放弃的。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现场报名地点: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115室(沙坪街道龙顺路26号,可乘坐12、16、17、32路公交车在沙坪站下车)
报考者填写《沙坪街道办事处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通知时间内到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115室领取《沙坪街道办事处201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二)考试。
1.报考城管协管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2.报考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农业、林业专业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理论等综合内容。面试为专业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成绩
报考城管协管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按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报考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通知时间内到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115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对公示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沙坪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沙坪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沙坪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沙坪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沙坪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沙坪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下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3620649。
六、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620427。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沙坪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