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工作职责 | 招聘条件 |
1 | 刑事技术助理(网络信息处理岗位) | 35名 | 协助民警开展网络信息处理、统计分析汇总、情况综合整编、电子数据处理等辅助性工作(需24小时轮流值班)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为广州市户籍。 3、报考人员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网络信息处理、信息采集工作实际经历的,具有大专学历即可报考。 4、报考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
2 | 刑事技术助理(信息采集岗位) | 15名 | 协助民警开展情况收集、信息录入、数据清洗、材料编写等辅助性工作(需24小时轮流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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