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30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0月21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原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
10月22日 | 9:00—11:3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14:00—17:00 | 城乡规划实务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23日9:00-9月5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客观题按每科63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127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4)。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我市市属单位人员请选择“潮州”报名点进行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市考试办进行考生资格复核。
四、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中国足彩网:和足球游戏:,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5.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6.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7.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五、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市考试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六、考后资格复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复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可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证明。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发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复核资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合格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成绩通知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复核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考试报名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查询考务文件。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3日
附件:
1.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2.代办委托书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