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分区残联系统补充基层残疾人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残疾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持有2017年8月25日前(不含25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日常工作。
鉴于本岗位工作的服务性质以及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肢体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具备无障碍设施且无他人扶助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上下楼、入户走访等日常活动;听力言语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借助手语翻译的情况下完成与人沟通、交流等日常活动;视力残疾人一般应能在不借助盲文的情况下完成阅读、书写等日常活动。
6. 各区根据情况,报考年龄限定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或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计划表》中各区残联“备注”。
7.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本市户籍。
(二)残疾人亲属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必须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必须持有2017年8月25日前(不含25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本市户籍。
(三)其他社会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本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区各类别人员招聘人数、户籍要求和残疾人岗位年龄要求等情况详见下表。如有问题,可拨打各区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三、岗位职责
在街(乡镇)或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残疾人工作。定期调查、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反映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工作;宣传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扶持政策;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5日8:00至9月8日18:00。
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5日8:00至9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条件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9:00至16:00。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残疾人工作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考试分2套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8:00至9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017年9月30日10:00至10月8日18:00,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报考岗位所在区残联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次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别按照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其他社会人员等三类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7年10月9日—13日,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除以上资料外,其中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考生还需持本人或亲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亲属为配偶的还需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区残联进行资格复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要按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
面试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8:00至20日16: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8:00至21日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点,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套试卷考试成绩相加)÷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总成绩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1年。对不服从统筹安排人员不予聘用。生活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5〕60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计划表》(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8013603
附:
2017年区残联系统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考试笔试复习资料
滨海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河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南开区残疾人联合会
河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东丽区残疾人联合会
西青区残疾人联合会
津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北辰区残疾人联合会
武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宁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