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我区公安边防机关警力不足的现状,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爱辉区公安边防大队公开招聘公安辅助警察30名(以下称辅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公安辅警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进行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边境管理、综合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辅警30名,男性。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黑河市爱辉区、合作区户籍(2017年8月22日前迁入有效)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及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年龄:18周岁--30周岁(1999年8月28日以前出生--1987年 8月28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
5、学历: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原退伍军人具有复原证。以上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爱辉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录取过程中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爱辉区招聘公安边防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
3、报名地点:爱辉区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小会议室(黑河市官渡路155号)。
4、联系人:黄贤娟 石李伟
5、联系电话:0456--6100075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体能测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先体能测试后笔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仰卧起坐,1500米跑,10米*5往返跑。考核标准参照《军人体能标准》标准降低10%,体能不合格者不予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
公安辅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笔试成绩可在爱辉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3、笔试成绩第三十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将并列考生进行面试。由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排序,进入体检。
(三)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爱辉区公开招聘公安边防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如果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爱辉区公安边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月工资2000元,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八、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本方案由爱辉区公开招聘公安边防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