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罗江县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优秀人员到罗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
1、公务员面向全省范围内具有两年以上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民警 ;
2、事业人员面向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 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获国家认可。
6.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工龄条件,公告中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罗江县农业局:罗江县万安镇雨邨东路166号,联系人:蒋立斌,联系电话:0838-3121298,邮箱:921259759@qq.com。
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罗江县万安镇景乐北路83号,联系人:文均,联系电话:0838-3123278,邮箱:2194326052@qq.com。
罗江县审计局:罗江县景乐南路377号政务中心8楼805室,联系人:徐红吉,联系电话:0838-3121599,邮箱:2717750258@qq.com。
罗江县环境保护局:罗江县环城东路475号,联系人:陈璐,联系电话:0838-3121277,邮箱:16794906@qq.com。
(3)报名资料
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及主管部门(“三州”人员还需当地党委、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事业人员聘任表复印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1、资格初审:由具体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
2、资格复审: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综合测试
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综合测试,根据各职位参加选调人员的报名情况组织实施综合测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3: 1进行。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 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综合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若经考察,没有与职位相匹配人员时,视情况暂不选调该职位。
(五)体检及公示
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县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罗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uojiang.gov.cn)上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选调的取消其资格。
(六)资格终审和办理入职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选调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选调到罗江工作的人员,在罗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之内不得申请调离罗江。
2、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用人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 强 联系电话:0838-3120911 。
中共罗江县委组织部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