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录用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报考乐东县2017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申诉,需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的,请来信、来电、来访。
接受监督申诉电话:85523441(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受来访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限: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5日
乐乐县2017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