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作为独立法人履行人才服务职能的法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提供人才发展配套公共服务,创新人才发展服务机制。中心以“打造人才高地,助推产业升级,服务顺德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打造中国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典范。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用自筹经费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1 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投递电子简历形式。请报考者下载填写《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自筹经费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发送至以下邮箱:2437125148@qq.com ,邮件名为“姓名+报名资料”。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要求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对本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3:1的情况,单位可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
(三)笔试
人才中心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通过筛选可参加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并依笔试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及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五)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检标准参照录用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
三、待遇
此次招考职位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自筹经费人员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办法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四、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drc.gov.cn
五、咨询联系
电话:0757-22205283,联系人:涂小姐
六、举报投诉
电话:0757-22205813,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理事会监察审计委员会。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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