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倾其他情况。
三、公告
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7年8月31日(周四)至2017年9月8日(周五)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周一)至2017年9月8日(周五)8:30-11:45,14:00-17:00。
3、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福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5.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五险一金),另外每月绩效奖励。
七、其它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075182(资格条件咨询)。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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