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认定的教师资格的证书已办好,按要求统一从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发放,请向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了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确认(包括申请高中和中职资格证)人员(于9月15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还必须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从化教育评估中心(教育局二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hedu.gov.cn/Government/Documents/zwgk/ggtz/15E5B744A5C.htm?{66E68962-6F3C-40BC-8DA5-327683C1BB62}
( 联系人: 李老师 林老师 电话:37932573)
从化教育评估中心
二O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