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接轨国际先进模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创建国家重点技师学院,打造中国职教盐城品牌,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规定的招聘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2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需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高校研究生就业推荐表;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占卷面总分的6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卷面总分的40%),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
面试前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为微课,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全部相同,采用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的领导不得参与招聘全过程。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1611718(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
咨询电话:0515-68661301 68661302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0515-68608313(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0515-68608304(市人社局事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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