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海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18-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退役军人。
二、报考要求。
报考东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10室(振兴北路99号),联系电话:81867038。
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上述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和2张一寸彩色照片。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五、薪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每月薪酬按内部薪酬规定标准执行,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