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宜都“三市三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经研究,决定实施宜都市2017下半年专项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项公开招聘计划9名。其中:招商引资服务中心7名、少数民族服务中心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宜都市2017年下半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都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都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du.gov.cn)网站发布《宜都市2017年下半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至2017年 9月19日下午5:00(双休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宜都市人社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原则上到现场进行报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但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填写《宜都市2017年下半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纸质表)。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
4、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市招商局、市民宗局、市教育局等组成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审查。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才具备笔试资格。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否则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缴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鄂价费[2007]18号)。
收款单位:宜都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计财股;
缴费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宜都支行营业部;
账号: 1807072029220061118 。
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5:00。
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凭市招商局或市民宗局招聘专班工作人员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缴费后,考生需向市招商局或市民宗局招聘专班工作人员返一份经银行确认缴费成功的缴费联回单。以此为依据发放准考证。
7、准考证发放:市招商局和市民宗局招聘专班工作人员凭经银行确认缴费成功的缴费联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 9月21日上午8:30至2017年 9月22日下午5:00;发放地点:市人社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提供的为准。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加分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在宜都市内服务且服务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笔试前三天内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分别向市招商局和市民宗局提交《宜都市2017年下半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凡未提交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入围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否则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追加笔试)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法同体检)。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宜都市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参与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
市招商局所属岗位:13872632790(郭老师)
市民宗局所属岗位:18008607066(曹老师)
监督电话:0717-4823298,0717-484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