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县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我县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1名全日制研究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条件:引进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人才引进: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我县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单位、岗位及引进方式
(一)引进单位、岗位见附表。
(二)引进方式。人才引进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达到1:1即可开考。根据岗位特点,面试以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岗位的适应程度,或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由主管部门或引进单位在面试前发布告示。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岗位引进计划取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http://www.hbyxx.gov.cn/)。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5日。
五、报名办法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报名地点:中共阳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阳新县县委大院二栋一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执行。
引进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或引进单位通知。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八、公示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九、聘用管理
本次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证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工作人员一经录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和我县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和其它相关人事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引进单位解除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中共阳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