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第二次递补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第二次递补体检人员请于9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到十堰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急诊综合楼3楼)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张一寸免冠照片、一支黑色水笔,费用自理(400元)。
3、体检时需现场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4、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再进食。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