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8名,内勤岗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网站公告附表。
二、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因需要经常加班和深入村(居)、企业开展工作,男性优先。
6、党务工作岗必须为党员、内勤岗党员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与本单位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
9、在各级招录工作中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10、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在北方人才网、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号:bfrlbh,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发放笔试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碧海鸿庭底商f区24号)。
3、所需材料:(复印件提供一份即可,按顺序排列,复印清晰)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要求两张一致);
(6)《招聘报名表》1份,需贴照片(见附件1);
(7)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信)。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若招聘人数与审核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5的,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岗位要求人员计划表(见附件2),每名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报名期内请不要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及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命题、监考、阅卷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负责。
笔试时间:2017年 10月 14日(周六)上午08:30-11:30。
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公布注意事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4日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号:bfrlbh 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面试题目由专业机构命题,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当天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6日
(周四上午08:00-12:00)。
面试时间:2017年10 月28 日(周六)
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是否具备优先录用条件或具备优先录用条件多少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若上述条件完全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等有关情况于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在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号:bfrlbh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由北方人才市场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标准
聘用形式,依照新城镇人民政府与北方人力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天津市社会同类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66882801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1、《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7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招聘派遣制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