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发〔2007〕134号)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张宇君同志为屯昌县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
监督电话:(0898)67819510
特此公告。
附:2017年屯昌县考试录用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表
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