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连云港市规划展示中心,均为连云港市规划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2017年及以前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规划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的扫描件至邮箱120688565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报名联系人确认)。
联系电话:0518-85410836,联系人:邱明月。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或证书。
注:以上材料,网络报名时须提供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规划局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若出现并列,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规划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 <<><<> <<>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规划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规划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规划局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市规划局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连云港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26189 85413127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规划局
2017年9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