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园事业发展规划需要,经洛社镇人民政府和惠山区教育局同意,我园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及绘画、舞蹈、音乐等技能特长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报满为止
(2)报名电话:0510-83319857 18921182805 缪老师
(3)报名地址:无锡市洛社实验幼儿园园长室
(4)报名须知:应聘教师需本人亲自参加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在职教师和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个人自荐材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考核面试——时间待定
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第二阶段:面试(技能素质考核)
A、教学技能考核(100分)
(1)活动设计:现场命题,根据要求完成教案设计,考核时间60分钟。
(2)试讲:就自己设计的教育活动进行10分钟试讲。
B、专业技能考核(100分)
1、命题绘画(满分30分):按照规定主题自创绘画作品一幅,绘画工具自带,绘画纸张统一发放(4K铅画纸),考核时间60分钟。
2、自弹自唱(35分):
仅限钢琴弹奏,现场抽取弹唱曲目。考核时间3分钟以内。
3、舞蹈表演(35分):
内容自定,服装和伴奏音乐自备。考核时间2分钟以内。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规定时间内到洛社实验幼儿园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本园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服从分配,享受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3、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无锡市洛社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无锡市洛社实验幼儿园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