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2017年咸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 10月10日。
如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书面材料在公示期内向区纪委(监察局)、区公务员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 号)的规定,咸安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处工民建管理岗位考生钱文婷、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计岗位考生熊文丽因怀孕延期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区 纪 委:0715-8322038
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