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测中心站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隶属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湖北省环境监测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资料信息中心、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同时也是国家环境二恶英监测中心华中分中心和湖北省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控实验室。因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热爱环保和环境监测事业,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符合拟聘岗位的各项要求。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6人,招聘对象以应届生为主。专业要求见《2017年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投放到电子邮箱(hbszzp2017@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学历-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材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个人自荐材料、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38号,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室。
联 系 人:邵婕 黄霞 027-8764349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接收,并以邮件方式告之。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拟定于10月下旬,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拟聘岗位1:3的比例,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额。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不足既定比例的,可结合报考人员调剂意向,从报考其他岗位专业相近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面试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省环保厅人事处指导下组织。面试时间初步拟定于笔试之后三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环保厅审批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省人才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按照工作绩效考核,享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月工资:本科4000元,硕士4300元,不含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