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开展选调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人岗相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全省选调科级领导干部2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0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除工勤身份人员以外的符合本公告相应岗位选调条件和要求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2. 选调正科级领导职位,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任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任职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9日,下同);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须现聘任7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体现专业对口的原则,须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同时具有7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3. 选调副科级领导职位,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须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须现聘任8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体现专业对口的原则,须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0月9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科级领导职务,或近三年来受到县级及以上记功奖励、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9日后出生,下同);具有事业人员身份,报考乡镇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及回避有关规定。
7.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2.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的人员。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 存在计划生育等方面“一票否决”情形,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18:00。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按程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地填写《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2)经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部门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同意报考审核表》扫描件(附件2)。
(3)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需出具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扫描件,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需出具招聘文件或聘用合同扫描件。
(4)选调正科级领导职位,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需出具相应职务任职文件扫描件;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需出具7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聘用审批文件扫描件;专业技术人员须出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及7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5)选调副科级领导职位,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须出具相应的职务任职文件扫描件;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须出具8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聘用审批文件扫描件;专业技术人员须出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7)正科级职务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的承诺书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8)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扫描件可发送至招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报考人员还可直接到招考单位递交以上材料(电子邮箱及招考单位地址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及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出具的相关材料符合职位要求且照片质量合格的通过资格初审。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22: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审查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10月17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考单位咨询。
(四)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8日12︰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职位调整
选调比例为3︰1。未达到选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将考务费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测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第一次测试
第一次测试工作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测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第一次测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折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第二次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第一次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材料者还需提供材料扫描件的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第二次测试通知书,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排名先后进行一次递补。
(九)第二次测试
第二次测试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测试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将测试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十)考察
综合成绩=第一次测试成绩×50%+第二次测试成绩×50%。
第二次测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各招考单位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第二次测试环节未形成竞争的,该职位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选调考试职位中达到第二次测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并具体实施。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进行一次递补。
(十一)集体研究、公示
招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次日起计算。如无合适人员,由招考单位集体研究并报请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该职位可空缺。
(十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根据需要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一)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职责程序,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对在选调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后果自行负责。对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我市选调科级干部、机关事业单位遴选(考调)考试。
(三)本公告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852153(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835-224041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四)此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23732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五)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5-2227020(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