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考调)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pta.gov.cn发布):
一、遴选(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87名(其中:公务员31名,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应遴选(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全省七类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遴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七类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2015年10月9日前正式进入七类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
3.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9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科级领导职务报考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的,以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考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9日之后出生)。
4.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和综合管理职位的需具有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报考公安机关信息通信职位的需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报考参公管理单位的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现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5.报考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的,须聘任九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2年以上、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3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及回避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含任职试用期)。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存在计划生育等方面“一票否决”情形,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考调)方法和程序
本次遴选(考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18:00。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见职位表):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2)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同意报考审核表(附件2)扫描件。其中,雅安市市级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和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意见即可。
(3)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职位的出具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登记表扫描件(其中,报考雅安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和综合管理职位的还需提供人民警察授衔审批表扫描件);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出具当地人社部门聘用审批(审核确认)文件和岗位聘任年限材料等扫描件。
(4)近3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工作不满3年的可只提供2年)。
(5)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报考科员职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扫描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下同);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扫描件;现聘事业单位高等级岗位人员报考低等级岗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现聘岗位等级的书面承诺扫描件。
(6)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应提供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所属公安机关,或参加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招考(聘)、遴选考试的书面承诺扫描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发送到电子邮箱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进行初审,并对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出具的相关材料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且照片合格的通过资格审查。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2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10月17日18︰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四)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8日12︰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职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3︰1(雅安市公安机关职位开考比例可降低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做调剂,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通过网络退回报考人员账户。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下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11月上旬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笔试准考证;3.网上报名时通过电子邮箱出具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以各用人单位印发的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遴选(考调)的职位类别将面试结果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用人单位根据遴选(考调)职位及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对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的,该职位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考调)考试同类职位中(分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和事业单位职位两类)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是否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并具体实施。
(三)公示和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如无合适人员,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对进入考察及公示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入我市市级部门(单位)或参加我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考调)考试。
3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852153(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835-2240419、596302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35-222337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考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此次遴选(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23732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5.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5-2227020(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