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是乐山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苏稽新区内的开发、建设进行领导和管理。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苏稽新区开发建设中的技术性、服务性等事务工作。
二、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以及专技人员。具体职位见《2017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录(聘)用的乡镇公务员和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 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10月9日—10月12日(上午9∶00—下午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处(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2488号山东高速办公大楼1楼);
4. 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7年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聘)用登记表(通知)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
(三)考试与考核
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遴选岗位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试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考核考察结束后,根据岗位需求综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由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公开遴选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管委会综合处,咨询电话:2555838。
附件:
2. 2017年乐山市苏稽新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