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综合文秘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严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开选调人员为绵阳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从乡镇调入的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市外选调人员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5.近三年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不能作为选调对象的情况
(一)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曾被开除公职。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六)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86631959@qq.com):
(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
(4)本人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
(5)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提供不少于2篇本人主笔的文字材料。
(二)资格初审。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
综合文秘岗位参加笔试、面试;计算机岗位参加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写作及公文处理能力。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计算机网络基础应用,Windows、Linux操作系统、SQLServer、Oracle数据库的基本操作、各主流浏览器的基本操作,IT设备与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操作等。
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人员需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本人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主管部门盖鲜章)、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公开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其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将于面试之日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户网站上发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须高于7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由选调单位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组织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2.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材料。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绵阳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六、调动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委将全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236793
联系电话:0816-6037187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