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江汉区“三旧”改造工作,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财务主管(2人)
岗位职责: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房源资金管理;负责项目融资研究等。
任职要求:1、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取得会计师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质证书,熟悉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3、年龄40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
(二)法务专员(2人)
岗位职责:负责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负责草拟、审核各类法律文书和相关合同;负责指导法律事务所为旧城改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等。
任职要求:1、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熟悉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领域相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政策研究能力;3、年龄40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
(三)土地管理专员(2人)
岗位职责:负责土地储备开发;负责房屋征收系统、房源管理系统、OA系统运行维护等。
任职要求: 1、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操作CAD等办公软件,熟悉土地政策、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要求;3、年龄40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na.hu@fsg.com.cn)。《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填写。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将统一通知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能力素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和比例要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请准备好复印件留存,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应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个人工作简历、执业经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和与应聘专业相关荣誉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凭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由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合同期限和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符合要求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个人表现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年薪10-12万元,具体金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交由第三方机构托管,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并按期向托管机构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托管机构负责代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及时足额向聘用人员支付余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园 胡娜
联系电话:027-85773130 027-85777798-8049
联系邮箱:na.hu@fsg.com.cn
武汉市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