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红宫红场旧址•彭湃烈士故居旅游景区地处粤东地区汕尾市海丰县城,景区先后被评为“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旅游服务最佳景区”等荣誉称号。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讲解员4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讲解员4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政府购买,接受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业务管理)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文博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2.中专及以上学历,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流利,善于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从业经验、旅游专业执业证书,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优先。
3.形象良好,气质佳,女生身高在1.6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含)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9日。
2.报名:有意者到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办公室,现场填写《红宫红场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和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二张到纪念馆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 6622370 联系人:彭小姐 王小姐
(二)资格预审:
报名结束后,海丰县文广新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
(三)招聘程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和公示。
1.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普通话测试和朗读、才艺展示、现场讲解。
2.笔试择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命题作文(加分条件)
3.计分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4.考试时间:2017年11月。
5.考试地点: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
三、工资待遇
1.工资由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学历补助、五险一金以及绩效组成,总额2500元;试用(培训)期原则上3个月。
2.其他福利:每月补助电话费,餐费适当补助,网络等相关设施。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由海丰县文广新局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①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本公告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丰县广播电视台、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公众号发布,欢迎垂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