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市(区)法院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有关情况,11月将对各市(区)法院计划招聘的余下空缺岗位进行补录,届时未被录用但已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含助理及书记员)招聘笔试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书记员岗位补录将重新组织速录测试、面试等招聘环节,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通知。
一、现场资格审核
(一)现场资格审核名单
详见附件1(含助理及书记员岗位)。
(二)审核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审核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在各市(区)法院进行,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审核内容及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它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所在高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当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报考)的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请考生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现场退回给考生。
二、面试
(一)面试名单
各招聘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二)面试时间
各市(区)法院面试将于10月底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由各市(区)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由各市(区)法院自行确定,并于面试前3天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面试当天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各市(区)法院指定面试地点签到,候考。迟到或缺席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问题解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考生对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环节有疑问的,可拨打各市(区)法院联系电话咨询(详见附件2)。
附件: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