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融湾、颐湾社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了解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口头表达、文字撰写和电脑操作能力,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通过邮箱将《苏州市吴中太湖新城融湾、颐湾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和 “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信息及其他相关证明的扫描件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thxcszwz@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7日17时。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五、笔试
1.笔试不设范围,试卷委托有关方面出具。笔试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若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将公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将公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管委会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1.中共党员、苏州市区本地户籍人员(包含:姑苏区、虎丘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和有社区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用。
2.若有社工证的可加分,即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3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总分上+5分。
3.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保。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5.应聘人员一旦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本次招聘方案由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568774,联系人:朱女士、孙先生
监督电话:0512-665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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