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工作人员3名(8档雇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得报名。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不限专业,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板芙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王金平;
联系电话:0760-86501323。
(二)报名要求
1、需本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原件现场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4、笔试不指定用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含60分)。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对其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板芙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nf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中山市板芙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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