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锡山区疾控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20日后出生)。
3、全日制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职称,在卫生检验或临床检验岗位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5、具有无锡市本地户口(江阴、宜兴除外)。
6、男性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无锡市锡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锡山区二泉中路135号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注意事项:请应聘者根据报名条件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同时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报名时一并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锡山区卫计局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政策和方法咨询电话:
锡山区卫计局:(0510)88227013,联系人:袁娴。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214761,联系人:朱毅
四、面试与聘用
(一)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
1、拟录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2、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由锡山区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到锡山区疾控中心工作。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锡山区疾控中心负责。
五、薪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进行续聘。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工资待遇:按区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监督与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工作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锡山区卫计局:0510-88204982。
七、本公告由锡山区卫计局、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