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根据省总、梅州市总工会关于建设“三个一批”的工作部署,兴宁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适应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兴宁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五)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6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六)熟悉电脑操作或文体特长生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西路10号总工会3楼会议室;
(三)、联系电话:0753-3325813。
(四)、报名提供材料:
1、兴宁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2份(见附件2,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报);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免交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出题、评卷。
1、笔试内容
(1)、公共知识(通用能力测试);
(2)、《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工会法律、法规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兴宁市总工会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9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总工会网http://xngh.xingning.gov.cn/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
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四、体检
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兴宁市总工会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梅州总工会和兴宁市总工会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考察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兴宁市总工会http://xngh.xingning.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七、工作地点、时间和工资待遇
1、工作地点:兴宁市叶塘工业园区;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5时至晚上10时;周六、周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晚上7时至11时(每月上班22天)。如遇特殊情况,总工会另行安排。
3、聘用人员待遇2500元/月(含五险按相关规定由个人缴交部分),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兴宁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325813。
兴宁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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