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太仓市社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名,在城区的社区从事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具备奉献与团队合作精神,良好协调沟通能力;
4、会说普通话,能熟练运用太仓方言进行交流;
5、持有计算机相关证书,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太仓市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在城区(开发区、城厢镇、科教新城)有居住地。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3、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
4、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考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应聘人员需根据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4、被录用的人员,如未能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太仓市社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