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沙集镇消防基础工作,受沙集镇政府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人数:5人(限男性,战斗员3人,驾驶员2人)。
2、主要职责:从事消防专职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3、具有沙集镇或睢宁县常住户口(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学历;
6、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出生);
7、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驾驶员的须持有A1、A2、B2驾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记录或被判处死刑及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4张,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
第一报名点:沙集派出所户政大厅。
第二报名点: 睢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县局办公楼6楼626房间)。
联系人:张克怀,0516-68860027(座机),15952242258(手机电话)。
3、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补报。
4、准考证领取
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准时到县公安局门南侧保安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沙集本地人到沙集派出所领取)。
原则上必须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注:考试时间、地点、考场、成绩查询及注意事项,准考证上都有详细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
(二)考试选拔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科目:采取闭卷形式,考核内容为法律常识、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睢宁县公安局附属西三楼。
笔试具体要求:
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自备考试用文具,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2、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10×4往返跑,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11月2日(下午14:30)
体能测试地点:县体育场。
3、面试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睢宁县公安局附属西三楼。
面试具体要求: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侯考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侯考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在侯考室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3)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有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
(4)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核分员当场核分并宣布面试成绩。
4、考试分值
按照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25%、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合成后的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综合成绩并列时,体能成绩分高者优先)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在睢宁县公安局大门口公示栏。
五、政审
政审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任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要在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递补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因不符合条件淘汰人员出现空缺的职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体检、政审考核环节。
八、确定人选、公示
政审、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前5名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公安大门口南侧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薪酬待遇
1、消防专职人员的工资为每月2200元,并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包含在2200元内。
2、提供食宿以及个人装备。
以上公告内容由睢宁县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公示。
睢宁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