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考调州接待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效运转,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拟考调工作人员5名。详见《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调范围
详见《一览表》(驻村第一书记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四、考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5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参加此次考调。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州委办综合楼三楼)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县(市)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校学历除外)。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从事政务接待工作时间的单位证明1份。
(7)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身份的承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职低聘的承诺。
(8)年度考核相关证明材料。
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作适当调整,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2017年11月10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额2 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及内容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布(以下若进行递补的均按此程序进行)。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额2名确定考察人选。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八)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九)考调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考调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考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995
监督电话:0834—3865876
附件:
1.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考调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