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资人社发〔2015〕11号)等精神,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资阳市金盾宣传中心九级管理岗位。
(二)名额:2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全市各级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后,方可报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国家有其他规定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上午12:00。
2.报名须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工作业绩材料(指本人撰写的调研报告、计划总结、信息简报等各类文章)。
(2)需填写《资阳市金盾宣传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4.报名地址: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66号),咨询电话:028-26559504。
5.资格审查: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或取消名额。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在计算机上完成一篇文章,计算机和打印机由考试方提供。
3.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结论:将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轮。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程序,由资阳市公安局组织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导致的缺额,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轮。
(六)调入
1.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此次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2.此次选调工作由资阳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资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028-26559504)
监督电话:资阳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028-26559564)
资阳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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